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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名無業人員入室盜竊,被發現後抗拒抓捕並將事主咬傷,於是,其犯罪性質由盜竊轉化為搶劫。
被告人李某,29歲,無業。2013年10月的一天凌晨,李某來到本市河東區某小區,采用爬陽臺鑽窗入室的手段進入被害人劉某家中,竊得一臺筆記本電腦、兩部游戲機、一部手機等。隨後,李某在陽臺數錢時被劉某發現,劉某上前對李某進行抓捕,而李某為抗拒抓捕將劉某左臂咬傷,後被劉某及其家人制服。公安機關將李某抓獲歸案。經鑒定,劉某肢體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李某入戶盜竊,為抗拒抓捕當場使用暴力,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近日,河東區人民法院依法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五年十個月。 (記者王赫岩通訊員王欣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