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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艱難惟一死。”自殺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從古至今,自殺都是極少數人的極端行爲,大多數人是做不到的。
死了死了,一死百了。人死了,很多糾纏不清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不過,有時候,有些官員的自殺,未必是一件事情的結束,而是事情發展的新起點。
4月9日,在浙江奉化市錦屏街道居敬小區29幢居民樓倒塌5天后,錦屏街道建設管理辦主任何高波自殺。警方稱,目前確認其系自殺,排除刑事案件的可能,“其他方面照顧到家屬情緒和目前辦案程序正在進行,不方便透露。”警方未透露遺書情況(《京華時報》4月11日)。
死者的遺書是死者留給世界的最後心聲,是死者最後的書面文字,“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死者的遺書是否需要公開,恐怕是要根據死者的意願,不能完全由活人來決定。倘若死者以生命爲代價,留給世人一些寶貴的話語,因爲涉及到某些事實真相或某些人,就被封殺掉,我估計死者的魂靈是不會安寧的。
據報道,何高波1989年入伍加入海軍,之後以副營級身份轉業到錦屏街道武裝辦,之後又調到了現在的建設管理辦。倒塌的居民樓建於1994年,當時何高波還只有24歲,肯定與塌樓建設無關。後來雖然在危房的檢測與監管上負有責任,大概也罪不至死。假如何高波要用生命爲代價說明一些問題,那麼,他留下的遺書就是值得人們關注的證據。
死者的遺書是寫給誰的,這是遺書是否應當公之於衆的核心。遺書寫給家屬,公開與否的決定權自然在家屬、遺書寫給某個組織,就要由某個組織決定是否公開。如果既不是寫給家屬、又不是寫給某個組織,最好是根據死者生前的意願決定是否公開。一般情況下,何高波這類官員自殺,不會涉及到國家機密。確如警方所稱是自殺,那麼公開遺書對警方破案也不會帶來任何麻煩。若死者根本沒有留下遺書,警方和媒體也有必要給公衆一個明確的交待,不必遮遮掩掩,欲蓋彌彰。畢竟中國人一向有喜歡編造遺書、遺言的傳統,公開其實是醫治造假的最好藥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