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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4月17日電(記者張雨)4月17日11時,北京朝陽法院相關人員將就秦志暉誹謗、尋釁滋事一案審判情況接受人民網、北京法院網聯合訪談。
今日上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第三法庭依法公開宣判被告人“秦火火”(秦志暉)誹謗、尋釁滋事一案,被告“秦火火”因誹謗、尋釁滋事被判有期徒刑3年。
在4月11日的庭審中,“秦火火”當庭認罪,認可公訴人指控,承認編造“原鐵道部賠外籍旅客3000萬歐元”等謠言,並對受害人羅援、張海迪等人表示歉意。
爲迴應社會關切,宣判後該案審判長吳小軍、合議庭成員李曉法官將接受人民網、北京法院網聯合訪談,與廣大網友進行交流,敬請關注。 【直播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