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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4月18日,記者從天津市質監局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本市2014年第一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發佈。2014年第一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共抽查了衛生巾、衛生護墊,紙尿褲,衛生紙、紙巾紙,復混肥、磷肥4類產品,涉及75家生產企業生產的85批次產品,其中,實物合格83批次,實物合格率爲97.65%。
抽查的產品中,抽查38家衛生巾、衛生護墊生產企業生產的44批次產品,合格44批次,合格率爲100%。抽查12家紙尿褲生產企業生產的12批次產品,合格12批次,合格率爲100%。抽查13家復混肥、磷肥生產企業生產的14批次產品,合格14批次,合格率爲100%。抽查12家衛生紙、紙巾紙生產企業生產的15批次產品,實物合格13批次,實物合格率爲86.67%,標誌標識不合格7批次,標識合格率爲53.33%。
對於不合格產品所存在的問題,一是標誌標識:有7批次產品標誌標識不合格,產品的標誌標識是生產企業向消費者明示產品的正確信息及質量水平的說明。標準規定,產品銷售包裝上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產品名稱、商標,產品標準編號,主要原料或成分,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生產批號和限用日期),產品規格,產品數量,生產企業的名稱、詳細地址等等。產品標識是消費者選擇產品的主要信息。二是內裝量偏差:有1批次產品內裝量偏差不合格,內裝量偏差是對紙巾紙產品的一項質量檢驗指標,標準規定內裝量偏差≥-2%爲合格產品,實測值爲-5%。內裝量偏差或短缺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意味着包裝內產品的實際數量比包裝標識的數量要少,是對消費者權益的損害。三是含液量:有1批次產品含液量不合格,含液量是對溼巾產品檢驗的一項重要指標,按照標準規定含液量應在1.6-5.0(倍)之間,實測值爲6.5。含液量過高或過低都會影響溼巾的除垢能力和使用效果。
對於不合格產品,市質監局將對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監督企業限期整改,並要求企業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告當地質監局,企業整改合格後方可恢復生產和銷售。對產品質量問題嚴重的、未立即停止生產和銷售的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予以立案查處,並按照《產品質量法》中的有關規定依法嚴肅處理。同時加大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頻次,對重點產品由原來一年抽查一次改爲一年抽查兩次,加強對不合格生產企業的連續跟蹤。此外,市質監局將紙類衛生用品監督抽查列爲此次專項執法檢查工作重點,對監督抽查中出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嚴格後處理,並加大對不合格企業的後續監管和巡查力度。(記者晁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