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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本市機動三輪車綜合治理行動開展以來,得到了廣大羣衆的積極支持,但也發現有個別利用新置換的殘疾人專用代步車進行運營的現象,嚴重影響了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人民羣衆的人身財產安全。市公安局、市交通港口局、市殘聯聯合發出關於嚴格治理利用新置換的殘疾人專用代步車進行運營的通告,並於即日起施行。
通告指出,禁止利用新置換的殘疾人專用代步車從事道路客運、貨運經營活動。違反規定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行政處罰並暫扣車輛。對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或者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請廣大羣衆拒絕乘坐非法運營的殘疾人專用代步車。(記者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