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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要求,規範公務機票購買行爲,財政部、中國民用航空局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公務機票應當優先購買通過政府採購方式確定的我國航空公司航班優惠機票。中央預算單位從2014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公務機票購買管理改革;各省級財政部門要統籌安排本地區改革工作,省級預算單位在2014年底前實施,地市級及以下級預算單位在2015年底前全部實施。《通知》強調,購票人應當做好公務出行計劃安排,儘可能選擇低價機票,原則上不得購買全價機票。
通知規定,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工作人員,以及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公務機票的其他人員,購票人國內出差、因公臨時出國,應當按照厲行節約和支持本國航空公司發展的原則,優先購買通過政府採購方式確定的我國航空公司航班優惠機票。因公臨時出國時,購票人應當選擇直達目的地國家(地區)的國內航空公司航班出入境,沒有直達航班的,應當選擇國內航空公司航班到達的最鄰近目的地國家(地區)進行中轉。
國內航空公司按政府採購合同約定給予公務機票優惠。對於市場折扣機票,各航空公司按國內、國際機票各航班艙位的折扣票價給予9.5折優惠;對於市場全價機票,則分別給予全價票價的8.8折、8.5折優惠。(記者李麗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