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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多、車多、涉及的管理部門多,是造成火車站站前廣場管理難的根源。
站前廣場“寸土寸金”,執法和管理一般涉及“鐵路”“地方”兩個方面,其中的利益盤根錯節。長期以來,鐵路行業因其特殊性而強調條線垂直管理,售票候車、客流引導、附屬設施布點安排,自成體系。而屬於“地方”那一塊,涉及市容、交通、運管、公安、工商、文化等多個部門。在這個圈裏有圈、局中設局的彈丸之地,權、責、利難統一,容易出現“有利的事情搶着管,難啃的骨頭沒人問”。
各地針對火車站地區專門設立綜合管理辦公室,開展綜合執法,是解決“管理難”的有益探索。它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提高解決問題的效率,但由於其法律地位不明確,不能形成自上而下的硬性管理,在處理突發事件等方面仍有欠缺。
《人民日報》( 2014年04月23日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