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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司局級人員出差乘飛機只能坐經濟艙”的規定後,公務機票購買也將全面執行厲行節約的原則。昨日,財政部聯合中國民用航空局發佈《關於加強公務機票購買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6月1日起因公購買公務機票,優先購買政府採購確定的國內航空公司的優惠機票,購票人原則上不得購買全價機票。
《通知》中明確,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工作人員,以及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公務機票的其他人員,國內出差、因公臨時出國購買機票,應優先購買通過政府採購方式確定的我國航空公司航班優惠機票。
具體到機票優惠幅度,財政部約定,國內航空公司需按政府採購合同約定的優惠執行。對於市場折扣機票,各航空公司按國內、國際機票各航班艙位的折扣票價,給予9.5折優惠;對於市場全價機票,分別給予全價票價的8.8折、8.5折優惠。政府採購機票優惠率的變動情況,要在政府採購機票管理網站上發佈。
《通知》中要求,購票人應當做好公務出行計劃安排,儘可能選擇低價機票,原則上不得購買全價機票。對於各航空公司提供的低於政府採購優惠票價的團隊價格或促銷價格機票,購票人可選擇購買,但不再享受政府採購優惠。
另外,因公臨時出國時,購票人應當選擇直達目的地國家(地區)的國內航空公司航班出入境,沒有直達航班的,應選擇國內航空公司航班到達的最鄰近目的地國家(地區)進行中轉。若因中轉1次以上(不含1次)等特殊原因確需選擇非國內航空公司航班,需要事先報單位外事部門和財務部門審批。
《通知》最後還從支付、報銷等環節設定了監管程序。購買政府採購機票只能使用公務卡或銀行轉賬方式;國內出差只能以注有政府採購機票查驗號碼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作爲報銷憑證,因公出國時除有效票據外,還需要附上單位外事部門、財務部門出具的審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