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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4月23日電(歐興榮)昨日,中國人民大學正式聘任首屆10名本科生招生社會監督員,10位人選由該校面向社會公開徵選及本科生招委推薦產生。
社會監督員可獨立監督招生工作
社會監督員擁有聽取本科招生工作彙報、抽查招生工作執行情況、旁聽會議、巡視考場及錄取現場、針對羣衆反映的問題要求答覆、監督調查情況、直接向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反映意見等多項權利;負有參加監督員工作會議、轉達社會各界意見、撰寫監督工作報告等基本義務。
2013年12月,經校招生、監察部門建議,中國人民大學決定以學校名義聘請社會監督員,對本科生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今年初,中國人民大學正式發佈面向社會公開徵選本科生招生社會監督員的公告。
中國人民大學監察部門負責人介紹,社會監督員主要從基礎教育、教育研究、新聞媒體、法律界、企業界等行業或領域,具有相當公信力和社會影響力的知名人士、關心本科招生工作的學生家長或其他普通羣衆中聘任。相關人選需熱心社會公益,關心關注高等教育事業發展,具有履行社會監督的能力,同時兼顧不同的個人職業背景,具有較廣泛的社會代表性。大多數監督員定居北京,便於行使監督權力,對於京外監督員,學校將通過網絡等信息技術手段和相關措施爲其行使權利提供條件。
推進陽光招生招生決策層級提升爲三級
中國人民大學校長、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陳雨露表示,推行社會監督員制度是規範和改進本科生招生工作的一項重要舉措。作爲高校構建完善招生監督體系的探索,社會監督機制還需要吸納監督員和社會各界的意見研究改進。同時,學校通過修訂、完善招生制度及工作流程,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加強內部監督管理體系建設等舉措,進一步規範和改進本科生招生工作,推進陽光招生。
目前,中國人民大學本科招生決策層級已從二級結構提升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本科生招生委員會—招生就業處”三級結構,學校出臺《本科生招生工作規則》,並針對特殊類型招生、網上錄取、信息公開、檔案管理等重要事項制定、細化、完善一系列管理辦法。學校還擬於今年7月組織“網上錄取開放日”,增強錄取工作透明度。
附十名招生社會監督員
李迅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學校長、黨委書記,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劉紅(女)人民網副總編兼教科文體部主任,人民日報社高級編輯
劉彭芝(女)國務院參事,人大附中聯合總校校長
宋魚水(女)全國婦聯副主席(兼),海淀區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王光輝昌平區委直屬機關紀工委副書記、監察科科長
王衍行中國銀行協會副祕書長
吳玲玲(女)民革黨員,退休前任職於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法律部
許路陽《新京報》記者
熊丙奇上海交通大學教授,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
閆乃之中央電視臺新聞中心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