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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隨着5月1日的臨近,機動三輪車的治理也進入集中治理階段,聯合執法人員將進一步加大力度,依法對機動三輪車非法生產、銷售、運營、上路、佔路行爲進行治理。
近期,執法人員針對機動三輪車上路行駛和新置換的殘疾人專用代步車非法運營情況展開多輪治理。執法人員表示,今年3月份天津市各區縣相繼啓動了殘疾人專用代步車置換工作。對於這些新置換的殘疾人代步車,符合條件的殘疾人駕車出行時需掛牌,並帶齊殘疾證和車輛登記證。新置換的殘疾人代步車不允許改裝和運營。對於利用殘疾人代步車從事非法運營的,將處以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執法人員表示,現在還有部分機動三輪車正在辦理回購手續。目前,對於違法上路、違法運營的機動三輪車,執法部門都將進行攔檢,覈對是否具有回購憑證,有憑證的將移送至屬地分指揮部,等待辦理回購手續;如果沒有相關憑證,要扣留車輛,並依法予以處罰。在此,執法人員提醒仍沒有回購的車主,儘快到所屬區縣政府回購點參加回購。5月1日以後,對仍上路行駛的,將依法嚴格處理。記者吳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