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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優化城市道路交通結構,提高公共交通通行效率, 5月1日起,本市將啓用公交專用車道。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公安局就公交專用車道通行管理向社會發布通告,自5月1日起施行。
一、公交專用車道是指在本市城市道路上使用交通標誌、標線註明或使用其他設施隔離的專供公共汽車通行的道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設置公交專用車道應當科學、合理,並分別對全天公交專用車道和分時段公交專用車道設置明顯標誌並向社會公佈。
二、在公交專用時間段內,禁止公共汽車以外的其他車輛進入公交專用車道行駛,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除外。
三、公共汽車應當在公交專用車道內行駛,並按照順序依次進出站。公交專用車道前方遇有障礙時,只准許借用相鄰的一條機動車道,超越前方障礙後應當駛回原車道。公共汽車在行經交叉路口時,應當按所需行進方向提前駛入導向車道。
四、社會車輛因出入沿路單位,需臨時借用公交專用車道右轉的,應不影響公共汽車通行。
五、客運出租車在不妨礙公共汽車進出站、停靠的情況下,可以借用公共汽車站點上下乘客,但不得停車候客。單位班車應在指定站點停靠上下乘客,但不得停車候客。
六、公共汽車不參加營運時,不得在公交專用車道內行駛。
七、緊急情況需要時,在交警指揮下其他車輛可借道使用公交專用車道。
八、在公交專用車道行駛的有關車輛如發生故障,駕駛人員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並將車輛拖離專用車道,禁止在專用車道停放車輛或臨時停車。
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公交專用車道通行的監督管理,使用先進的管理方法、技術、設備,收集相關證據。公共汽車上設置的移動智能抓拍系統抓拍的交通違法行爲信息,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審覈後,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作爲交通違法行爲證據。
十、違反上述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