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探索發展共有產權住房,6個城市被確定爲試點,試點城市要在12月底前報送試點工作總結。
住建部要求,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黃石要積極推進共有產權住房試點。按照目前公認的定義,共有產權房是一些地方通過讓渡部分土地出讓金,稅費減免等地方式,來降低商品房建造成本,使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買得起房。北京的自住型商品房就屬於這種類型。住建部副部長齊驥表示,對於這種新的保障形式,必須明確政府與個人的產權劃分比例。
齊驥:“簽訂合同的時候,就要明確共有產權的關係和這部分房產增值之後這部分利益的合理分配,購房人是佔產權的多大比例,政府通過讓渡土地出讓這樣的投入是佔產權的多大比例。購買這類住房的家庭,他收入提高了,需要改善了,可以按照市場的價格出售,但是合同中已經約定的增值的部分,分配應該執行,也有可能一些家庭收入增加以後,就買下了這部分共有產權。”
中國房地產協會副會長顧雲昌估計,未來共有產權住房可能會逐步替代經濟適用房和限價房:“過去我們的經濟適用住房,他的產權是不太清晰的,這樣買賣中可能有人鑽了空子啊,或者是不太公平啊,所以需要一開始就建立一種清晰的產權框架,以後就有可能經濟適用房都變成這種產權比較明晰的共有產權住房。”(記者杜希萌,馬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