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5月1日起,新修訂的《商標法》將正式實施。4月29日,市工商局在武清區召開以落實《商標法》實施,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爲主題的座談會,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
根據新《商標法》規定,“馳名商標”字樣不能再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也不能用於廣告宣傳、展覽及其它商業活動。那麼馳名商標企業該如何過度?前期已生產出來的“中國馳名商標”商品還能否繼續銷售?對此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日前國家工商總局對此專門下文明確:5月1日後,“馳名商標”字樣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容器上屬違法行爲,但5月1日前已進入流通領域的商品除外。座談會上,工商部門負責人詳細解答民營企業提出的問題,並對新《商標法》相關條例進行了解讀。
市工商局商標處負責人表示,通過與民營企業的交流,進一步增強本市民營企業的品牌意識,應對商標保護不斷出現的新問題,同時提高企業商標註冊、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增強商標意識,把商標作爲企業品牌戰略的第一要務,更好的促進企業發展。(記者晁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