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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醫療糾紛一直是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昨天,記者從天津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了解到,截至今年3月,市醫調委成立五年來共受理調解2304件,調解成功率高達87.5%,協議履行率達100%,得到了患者及其家屬以及醫務人員的認可。5月5日,全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現場會將在本市舉行,屆時,醫療糾紛調解的天津經驗將向全國推廣。
立場中立保證公平
為了妥善、公正地處理好醫療糾紛,確保患者、醫院和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2009年年初,天津市以政府令的形式頒布實施了《天津市醫療糾紛處置辦法》,確立了由司法局依照法規規定設立專業性調解組織——天津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同時,也在全國率先建立起由第三方調解醫療糾紛的新機制。根據該《辦法》規定,索賠金額超過1萬元的,醫患雙方無權自行解決,必須向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醫患雙方自行解決,將對醫療機構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並追究醫院責任。
『到衛生行政部門解決糾紛,患者難免覺得這是老子和兒子的關系,或者說是裁判員和運動員之間的關系,形式上難顯公平。到法院去解決,時間成本又太高,一起醫療糾紛全程走下來,大多需要兩三年,很多當事人拖不起。這種情形下,醫調委無疑能起到很好的作用。』市醫調委主任歐陽澍告訴記者,醫調委的調解員們只接受司法局的領導,和衛生局沒有隸屬關系,對於患者和醫院來說是純粹的『第三方』;同時,醫調委免費為醫患雙方進行調解,費用由市財政支出,避免了患者擔心的幕後操縱。
處理糾紛『短平快』
目前,市醫調委共有調解員20名,其中多數是從衛生、政法系統退休的專家,具有豐富的臨床醫學、法學知識和處置醫療糾紛的工作經驗。此外,醫調委還設有醫療糾紛專家諮詢委員會,對重大、復雜、疑難糾紛『把脈問診』。
『這樣的人員結構可以保證我們處理糾紛的專業性和公正性。』市醫調委業務指導部主任孫學歧表示,調解不是和稀泥,各打五十大板往往醫患雙方都不服,法律纔是調解工作的生命線。在醫療糾紛調解中,責任認定和賠償數額往往是醫患雙方爭議的焦點,也是調解工作的難點,尤其是『侵權責任法』施行以後,醫療損害侵權糾紛案件增多,患者及患方家屬索賠額攀昇。為此,醫調委建章立制,確立了摸清事實、分清責任、依法理賠的三步調解程序。
中年男子王某在杭州工作,2013年初因左踝、左腕外傷到杭州一家醫院就診,幾天後,又到本市某三級醫院復查。復查後,王某沒有按醫囑於兩周後復診。同年3月,王某拆除石膏後發現左足畸形,左趾關節脫位。此後,其與杭州市的醫院通過杭州市醫調委達成調解協議,共獲賠7萬餘元。2013年11月,王某又通過本市醫調委向本市某醫院就漏診責任索賠5萬元,其間,王某多次找到醫院打鬧。
本市醫調委介入該案後,多次到醫院進行走訪,核實情況,又找專家諮詢,綜合分析雙方責任,然後找出雙方爭議焦點向醫患雙方進行公開,並介紹了『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指出患者已獲賠的數額超出了其依法應得的賠償,所以天津某醫院不再賠償,杭州的醫院可向天津的醫院追償。最終使這起糾紛得到了妥善解決。
天津醫調委於2011年和2013年兩次被評為全國優秀人民調解委員會,其成功經驗引起了全國的廣泛關注。衛生部有關人士來津進行專題調研,迄今已有20多個省區市到天津『取經』。(記者孫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