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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相關媒體報道,在國家發改委和中國人民銀行的牽頭下,國家層面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已經上報國務院,近期將發布。據悉,這份《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送審稿)》文件,由國家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編制完成,國務院常務會議已原則通過。
根據規劃,以政務、商務、社會、司法等四大領域為主體的信用體系建設方案實現了社會信用的全面覆蓋。至2017年,將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記、稅收繳納、社保繳費、交通違章等信用信息的統一平臺,實現資源共享。專家認為,信用體系建立之後將可發展誠信經濟和契約經濟,這有利於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
有助提高全民誠信水平
對此,盤古智庫城鎮化首席研究員、國際金融論壇城鎮化研究中心主任易鵬在接受南方日報記者采訪時首先肯定了這一體系建立的重要意義。他說,政務、商務、社會和司法四大領域信用體系的建立對應的是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方面,信用體系覆蓋面全,此信用評價體系平臺的推出有助於全民社會誠信水平的提高。
『美國等國家很早就建立了信用體系,之所以這些國家的信用機制和誠信機制表現良好,最重要的原因也是信用評價體系的成熟和完備。』易鵬稱,信用體系建立之後將可發展誠信經濟和契約經濟,這有利於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
易鵬舉例指出,若信用體系平臺建立後,企業間互相合作之前便可先查詢對方的信用評價,評價高者一定程度上可避免合作中欺詐等行為,同時也更有利於合作的雙贏。若企業信用評價已經進入黑名單,不但可以約束其商業行為,同時其在銀行信貸方面的評級也會下降。
據了解,國家層面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相關工作分解為三個階段完成,即2014年6月前、2015年和2017年。
其中,2014年6月底前要完成的任務包括:推動部署建立統一的信用信息平臺,逐步納入金融、工商登記、稅收繳納、社保繳費、交通違章等信用信息;提出加強政務誠信制度建設的方案;提出建立以公民身份證為基礎的公民統一社會代碼制度的方案;建立以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
2015年要完成的任務包括下列項目:推進商務誠信建設;出臺並實施政務誠信制度;出臺並實施以公民身份證號碼為基礎的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出臺並實施以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
2017年要完成的任務是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記、稅收繳納、社保繳費、交通違章等信用信息的統一平臺,實現資源共享。
專家:不應誤傷個人隱私
中國工商行政管理學會副秘書長王磊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屆時,每一個公民、法人和社會組織將有唯一的信用代碼,各項信用信息的整合也將具備可行基礎,當前信用信息種類多、發布廣、整合難、處理繁的局面將會得到有效化解。
不過,易鵬指出,信用評價體系平臺的查詢不應誤傷個人隱私,這就需要在制度和規則建立之初設立一定的關卡,對涉及到侵害個人隱私的部分予以保護。同時,具體在信用體系的建立方面,政府應該起到帶頭作用。
『信用體系的建立需要法律法規,更需要將規范內化,形成一種自然而然的行為規則,這就需要政府起到主導和帶頭作用。』易鵬稱,全社會誠信環境的形成需要每個社會組織、企業、公民內在意識的樹立。在此背景下,就需要政府起到表率作用,在政務等方面做到透明、公開,從而在全社會形成自上而下的誠信氛圍。
此外,北京市岳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岳屾山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信用體系的建立需要有一套完備的懲罰機制,即如果不誠信行為發生應該受到怎樣的懲罰,或者承受怎樣的損失。如此,方可對信用評價體系的長久運行提供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在規劃公布之後,一些地方政府反應積極,包括廣東、江蘇、貴州等省已經啟動了信用規劃編制工作。
此外,河南省政府也剛剛下發了《關於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指出將抓緊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征信系統,加大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力度。同時,指導意見中提出失信者將被列入『黑名單』,具體將受到16個方面的『懲戒』:在許可准入、用地審批、環評審核、財稅扶持、評先評優、信用評級等方面建立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國家信用體系建設分三個階段
2014年6月底前
●推動部署建立統一的信用信息平臺
●提出加強政務誠信制度建設的方案
●提出建立公民統一社會代碼制度方案●建立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
2015年
●推進商務誠信建設
●出臺並實施政務誠信制度
●出臺並實施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
●出臺並實施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
2017年
●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記、稅收繳納、社保繳費、交通違章等信用信息的統一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