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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賀州市政協原副主席毛紹烈涉嫌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於今天上午9點半在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貴港市檢察院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
毛紹烈在職研究生學歷,現年53歲。歷任廣西賀縣、縣級賀州市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鐘山縣縣長、縣委書記、賀州市政府副祕書長、副市長、政協副主席。因涉嫌瀆職犯罪和受賄罪於2012年3月26日被立案偵查。
檢察機關審查查明:毛紹烈在1996年至2012年期間,利用其擔任原縣級賀州市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鐘山縣縣長、縣委書記、賀州市副市長、賀州市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之便利,在工程項目建設、項目規劃審批、職務升遷等方面爲他人謀利,收受37人的現金、銀行卡等賄賂共計1013多萬元人民幣;收受一套位於深圳寶安區商品房賄賂市值127萬元。此外,毛紹烈在擔任鐘山縣縣委書記、賀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期間,超越職權,違法決定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和減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923萬多元。(記者鄧鐵軍通訊員蘇永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