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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打工仔張某趁工友熟睡時偷盜其銀行卡,再利用陪工友取錢時獲知的密碼取出現金揮霍。近日,河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張某判處刑罰。
被告人張某,男,31歲。2013年12月的一天21時許,張某在本市河東區某旅店的房內,趁與其一起打工的李某熟睡之機,將李某錢包中的銀行卡盜走,利用以前和李某去銀行取款時獲知的密碼,到某銀行ATM機上取出卡內現金3900元,所得錢款全部用於個人消費。李某發現卡內錢款被盜後報警。公安機關將張某抓獲歸案。案發後,張某的親屬賠償李某人民幣3900元,李某對張某表示諒解,並請求司法機關從輕處罰張某。河東區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張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500元。(記者王赫岩通訊員王欣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