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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五一”小長假之後,旅遊市場熱度稍降,不過很多人又開始爲即將開始的暑期旅遊做準備,這時候很多旅行社也爲了招攬客源推出了五花八門的促銷活動,爲了保護消費者權益、進一步規範旅遊市場秩序,5月8日,天津市旅遊局聯合河西區旅遊、工商、物價等部門突擊對文化中心旅遊超市進行了檢查。
本次突擊檢查首先對超市內的各家旅行社業務活動進行了檢查,重點檢查旅行社證照資質、旅遊廣告、旅遊價格、旅遊合同及行程等。
在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走進了本市一家知名旅行社,要求在場的工作人員將旅遊合同拿出檢查。發現其中一份合同所蓋的圖章爲北京的旅行社,與旅行社名稱不符。工作人員解釋說“是旅行社之間的業務往來”。
對此,執法人員表示,這一做法涉嫌違規,有可能是旅行社轉包或者是營業員“接私活”。遊客簽訂這種合同後,如果在旅遊過程中遇到問題,很可能出現兩地旅行社推諉扯皮或將責任推卸給操作人員身上,給消費者維權帶來困難。天津旅遊執法大隊的執法人員下達了提取證據物品通知書,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對合同進行了暫扣。
隨後,執法人員又對另一家超市內的11家企業都進行了檢查,各家旅行社在證照資質、旅遊合同簽訂等方面都較能遵守《旅遊法》、《旅行社條例》的要求。但是仍然存在了一些不規範的現象:比如一些旅行社的業務員對於業務經營許可證不清楚,不瞭解旅行社的經營範圍;沒有按照要求將業務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張貼懸掛在明顯位置;還有的旅行社未能提供出收據等票據。
其中,在檢查中最爲普遍存在的問題是未提供行程單、或行程單未蓋章的問題。對此,天津市旅遊質監所所長高建軍表示,行程單是旅遊合同的附件,屬於旅遊合同的組成部分,遊客必須簽字並加蓋旅行社公章,行程單缺失、未簽字或蓋章的旅遊合同是不完整,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在以往的投訴中,旅行社擅自縮短遊覽時間、增加購物次數一直是維權熱點,如果沒有在行程單上簽字並加蓋旅行社公章,將爲日後維權帶來困難。
另外,一同執法的工商部門也對一些旅行社的合同條款提出整改意見,這些合同的個別條款“不對等”,加重了消費者的權重,損害了消費者權益。對此,執法人員建議旅行社使用國家旅遊局的旅遊合同示範文本。
天津市旅遊局副局長尹大勇表示,對於今天查處的違規行爲,市旅遊局將根據現場取證結果,對有關責任企業和人員進行深入調查,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堅決打擊規範經營行爲,警示全行業規範經營,保證旅遊服務質量,維護本市旅遊市場秩序。
下一步,天津旅遊部門還將重點查處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通過安排購物或另付費項目獲取回扣,未取得導遊證或領隊證從事導遊、領隊活動等擾亂旅遊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爲,對違法違規企業將依法處理,並通過行業通報和媒體向社會公示處罰結果。通過專項整治活動,提升本市旅行社依法守法的經營意識,提升服務質量,爲廣大遊客創造良好的出遊環境,推動建設美麗天津,擴大“天天樂道、津津有味”旅遊品牌知名度。(記者霍豔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