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濟南5月8日電(記者卞民德)記者從山東省濟南市城市管理局獲悉:剛剛出臺的《濟南市解決城市保潔員居住問題暫行辦法》規定,濟南市將通過租賃政府集中建設的公租房、租賃社會住房、建設保潔員公寓等方式解決城市保潔員居住問題,並由財政予以補貼。
城市保潔員申請公租房,按照全市公租房保障標準有關規定執行,其中租金(不包括水、電、物業管理等費用)按公租房租金標準的50%繳納(保潔員繳納30%,用人單位繳納20%)。剩餘部分作爲市級財政補貼,從應收取的公租房租金中對應減免。城市保潔員如租住社會住房,可享受每人每月200元的房屋租賃補貼。費用由市、區兩級財政按4∶6的比例分擔。
城市保潔員公寓由各區級政府負責建設。建設資金由區級財政統籌解決,市級財政給予一定補貼,建成後的運行管理費用由各區政府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