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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5月6日13時15分許,一名女性旅客汪某與母親蘇某在天津濱海國際機場準備搭乘GS6571次航班前往長春,過安檢時,被安檢人員查出隨身行李裏攜帶超過100毫升的膏狀化妝品,安檢人員要求她們辦理託運,但這對母女認爲禁止攜帶的是液體,化妝品是膏狀的,不在違禁之列,拒不聽從勸阻,並辱罵安檢員,擾亂安檢現場秩序,致使該安檢通道停運1小時。民警在對其多次警告無效後,將二人傳喚到派出所接受審查。經審查,汪某、蘇某對其擾亂安檢現場秩序的行爲供認不諱。機場公安分局依法對汪某予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對參與擾序的其母蘇某處以行政罰款200元的處罰。記者韓愛青通訊員劉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