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本市《天津市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實施一個多月,公安、高層建築業主、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等及時整改高層火患。住在濱海新區春風路與紫雲環道新城家園的多位居民連續反映,他們居住的小區高層居民樓內部火災隱患依然存在,一些樓內的逃生滅火設施仍是擺設。記者已將情況反映給火患舉報熱線。
昨天下午,記者分別在新城家園19號、21號、22號和15號樓內看到,部分樓層的室內消火栓無法使用,個別消火栓被居民用來存放雜物。此外,有的消火栓內不是找不到水帶,就是金屬水槍頭丟失,手動報警器有的已脫落。在14號樓5樓,記者對居民反映的沒消防用水問題進行核實。隨後,在打開的1樓消防水管內看到僅有少量餘水,因水量和水壓不足,無法滿足滅火救援的要求。
在新城家園4號樓內,記者看到,在20層以上的逃生通道內放置著泡沫板、廢紙箱、木桌子、電動自行車等雜物,還有人用硬紙板做出隔斷,形成了封閉空間,擺放了兩個大鐵櫃和幾個塑料箱。隨後,記者在該小區6號樓也發現了同樣的問題。在樓外看到,消防車通道的部分路段兩側停滿了汽車,餘下的寬度消防車無法通行。
記者還在4號樓、14號樓看到,部分樓層逃生通道牆壁上的逃生指示標志多存在問題,玻璃破碎、內燈不能開啟,甚至有的逃生指示丟失,只剩下了兩根裸露的電線。記者還發現樓內居民因缺乏防火安全的常識或圖自己出入方便,用木塊、磚頭等卡住防火門。
根據規定,公安派出所負責對高層建築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高層建築共用消防設施發生故障或者損壞的,管理者應當及時組織維修;高層建築主要出入口、電梯口、防火門等位置應設置明顯標志或者警示標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堵塞、封閉高層建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 (記者郭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