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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讀者趙女士:我新買了一套商品房,請問需要繳納哪些稅費?各種稅費收取的標準是多少?
“有事您言語”專欄記者: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相關人員介紹,國有土地上新建商品房買賣的轉移登記應繳納以下稅費。
登記費
商品住房,權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納;經濟適用住房,權利人按每套房屋40元交納登記費。
轉讓手續費
新建商品住房按每平方米3元交納,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轉讓手續費按每平方米1.5元繳納,由轉讓方承擔。
契稅
受讓人按成交價格(或市場價格)的3%繳納契稅;個人購買符合天津市地方稅務局、天津市財政局、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關於調整我市普通住房價格標準的通知》文件規定的普通住房標準的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成交價格的1.5%繳納契稅;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暫按成交價格的1%繳納契稅。
印花稅
商品房按合同記載金額的0.5‰的稅率計稅,各自全額貼花;房地產權屬證書每本5元;對個人購買住房暫免收印花稅。
工本費
核發一本房地產權屬證書的,免收證書工本費;向一個以上房地產權利人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時,每增加一本證書,按每本10元交納證書工本費。
圖紙資料費
權利人按照天津市物價局、天津市財政局《關於住宅房地產權屬證書兩證合一後有關收費問題的通知》文件規定的標準交納。
商品住房共用部分維修基金
由開發建設單位和購房人各按購房款總額的1%繳存。配備電梯的商品住宅開發建設單位按1.5%繳存,購房人按1%繳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