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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新老物業更替,業務交接、新增服務人員必不可少,使原本捉襟見肘的物業辦公用房更顯緊張。於是,在廣大業主的提議下,爲了擺脫短時的困境,小區新一屆業主委員會把目光投向身邊“閒置”多年的居委會辦公用房。然而,無論是佔用還是借用,均遭到了當地居委會負責人及街道辦事處相關科室負責人的拒絕,而且,爭執中當事雙方言語失和,均有不理智行爲發生。同樣是爲居民服務的部門和組織爲何會鬧得不可開交?當社區管理陷入困境時,當地政府部門應該以怎樣的姿態面對?常年“閒置”的居委會用房能不能臨時出借?日前,記者接到新城市花園小區業主的反映後,進行了相關調查。
居委會只顧小集體利益?
“我們是新城市花園小區的業主委員會成員,目前,因爲小區內物業辦公用房的嚴重不足,給我們的工作帶來了相當大的困難,令我們不能理解的是,當我們向當地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求助時,卻遭到了拒絕,明明是常年閒置的房子爲什麼不能暫時借給我們使用?我們認爲,這和‘爲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政府執政理念嚴重背離。”5月9日,本報接到署名爲“新城市花園業主委員會”的反映信,信中,對南開區體育中心街居民科及小區所屬陽光公寓居委會負責人的做法提出質疑。
追蹤採訪中,該小區業主委員會主任邢先生介紹,新城市花園小區坐落於南開區賓水西道與士英路交口附近,1999年建成入住,建築面積超過8萬平方米。其中,8號樓102室爲三居室結構,其中一間約50平方米爲物業辦公用房,另兩間一直作爲居委會用房。另外,該小區位於南開區體育中心街轄區,當地居委會的辦公地點位於相鄰的陽光公寓小區。今年4月份,在當地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的協調組織下,經過換屆選舉,產生了新一屆業主委員會。同時,隨着物業服務合同的到期,新一屆業委會立即投入到物業公司新老交替的組織協調中。“與瑞豐物業公司的合同到期後,我們迅速與華大物業達成了合作意向,根據協議,新物業的啓動工作很多,其中需要聘用保安人員16名,這些保安人員的住宿需要我們提供。另外,瑞豐公司因尚有數十萬元的物業費沒有到位,同時部分業主已經交了全年的費用,需要有人員留守催繳和發還。新的要進駐,舊的難撤離,50平方米的物業辦公面積本來就嚴重不足,這樣一來就更不夠用了。於是,有業主提出能否跟居委會商量,臨時用一下來作爲過渡。我們認爲有道理,但沒想到和居委會負責人一提,便遭到了嚴詞拒絕。”邢先生說,“在此之前,那兩間居委會用房一直由體育中心街辦事處掛牌佔據,但幾乎一直空置,只是偶爾用來發放一些宣傳材料及物品。5月4號上午,我們與居委會負責人發生了爭執,我們說‘就算這房子是你們的,你們總閒置不用,可不可以先借用一下,或者咱們共同使用’?遭拒絕後,我們請來開鎖公司人員準備強行開鎖,幾名居委會負責人聞訊趕到後極力阻攔並情緒激動地大喊‘門兒都沒有!我們用不用你管不着!’。他們的言行,令我們所有在場的人都感到震驚和失望!此後,我們找到體育中心街居民科求助,仍然遭到了拒絕。對於產權質疑,我們只收到了一條彩信,內容爲一張‘南開區住宅配套建設管理辦公室關於新建配套公建分配使用通知’,但沒有加蓋公章的痕跡。”對此,邢先生說:“我們認爲,居委會本來是爲社區居民服務的,片區內各個居民樓的安全與祥和是他們的重要工作內容。但是,當我們小區遇到困難,真正需要以實際行動提供幫助的時候,他們竟然只顧小集體的利益,這與他們應履行的職責背道而馳。”
雙方暫時擱置所有權爭議
接到反映後,記者於10日上午與體育中心街道辦事處取得了聯繫,通報相關情況後,對方工作人員表示需要上報領導後進行回覆。現場觀察發現,兩間居委會用房的門前雖掛有“南開區民生服務中心體育中心街分中心”和“體育中心街居家養老服務管理中心”兩塊牌匾,但門窗上滿是塵土,室內空無一人。
10日下午,該街相關負責人與記者進行了電話溝通。隨後,在記者提議下,街道辦事處相關負責人、居委會負責人和新城市花園小區業委會負責人進行了面對面會談。會談中,該街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相關規劃,目前街里正在積極籌措將那兩間房屋用於社區醫療。此前,爲了幫助業委會緩解面臨的困難,我們已經通過區物業辦協調瑞豐公司,要求他們的留守人員儘量減少佔用面積。”對此,業委會負責人表示認同,“但解決不了辦公面積嚴重不足的根本問題。”該負責人建議,業委會可將物業用房不足的現狀向區物業辦彙報並尋求幫助。
經過近兩個小時的溝通,與會雙方均表示暫時擱置相關房屋的所有權爭議。對於新城市花園小區業委會負責人隨後提出的“暫借三個月”的要求,體育中心街相關負責人表示:“居委會用房屬於國有資產,街道辦事處無權進行其他處置,需要請示上級領導後才能作出決定。”本報記者陳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