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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發展市場經濟雖已20多年了,但市場的活力一直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其原因是政府直接參與市場環節過多,沒有剪斷市場利益“臍帶”,行政權力、政府意志扭曲了市場運行規則,使市場難以真正發揮配置社會資源作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再次提出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實現這一重大經濟轉變,發揮好市場機制作用,政府應切實轉換身份。
從參與轉向“裁判”,當好“發令員”。各級政府應找準自身定位,從過去既是市場經營者又是市場管理者的雙重身份中解脫出來,打消利益“眷戀”和對市場直接干預,專司制定市場運行規則和市場秩序監管,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場上,嚴格監督市場參與主體,爲市場經濟體系健康運行創造良好環境。
從動手轉向眼看,當好監督員。各級政府從直接參與各類實體經營中解脫出來,轉向緊盯各類市場主體的經營行爲,嚴格執法,不留監管“死角”,對坑蒙拐騙、造假、販假等違反市場法規的行爲以及壟斷操縱市場、地方保護主義等違背市場經營規則的行爲嚴厲懲處,淨化市場經營環境。
從謀利轉向讓利,當好“慈善家”。政府着眼民生利益而不是自身利益,主動放棄與民爭利行爲,把伸向各類市場主體賺取經濟利益的手縮回去,進一步加大國有壟斷企業改革力度,消除民資進入壟斷行業的“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同時,簡政放權,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各類行政收費行爲;建立適合各類市場主體運行的財稅體制,實現稅負公平,爲各類市場主體可持續發展和公平競爭創造寬鬆環境。
政府建立和完善各種市場監督與考覈機制,堵塞政府權力滲透市場運行主體的各類“地下暗道”;建立並完善預防懲治腐敗體系,斬斷官商、政商的利益鏈條,消除政府執法部門存在的索、拿、卡、要等一切徇私枉法行爲,爲各類市場主體展現活力掃除一切行政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