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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違法停車被貼罰單,山東省兗州市一男子在網上發帖,罵“兗州交警真孬種”,被警方行政拘留5天。這一事件曝光後,迅速成爲網絡熱點,引發網民質疑警察濫用職權。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14日趕赴兗州,還原事情真相,揭開背後疑團。
網民發帖罵交警被拘留引發爭議
13日上午,山東省兗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兗州公安發佈了一條“案件警示”微博,沒想到引發網上軒然大波。
微博稱,2014年4月28日,違法行爲人曹某某,在中御橋北路違法停車,被交警大隊下發《違法停車告知單》。曹某某按說應該知錯就改,但他不僅不知悔改,反而想着在網上發泄私憤。用網名“兗州存哥”在百度兗州貼吧發帖:“車剛停在那裏,就被貼條了,兗州里交警真孬種。”公然對人民警察進行侮辱,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目前,曹某某已被兗州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這條微博最後還提醒: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不要認爲在網上匿名隨便說說沒什麼大不了的,請相信“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爲”。如果觸犯了法律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此微博經過網友轉發評論後,迅速成爲網絡熱點。大多數網民認爲,曹某某網上罵人不妥,但不至於被拘留,兗州警方有濫用職權、執法過當的嫌疑。新浪微博網友“夏若立夏”說,法律是用來維護正義的,不是保護警察的私人利益的。罵人固然不對,但這畢竟是個人道德問題,還不足以上升到法律層面。民警執法要有法可依,否則會引起民衆的不滿!
也有部分網民認爲,曹某某在網上公然辱罵政府執法部門,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應該從重處罰,拘留5天並不爲過。
目前,在@兗州公安官方微博已找不到該條微博,相關信息被刪除,但其製作的微博配圖在網絡上被廣泛轉載,並遭到質疑。
兗州警方已經撤銷處罰決定
記者5月14日下午趕到兗州市公安局採訪。該局宣傳科工作人員稱領導正在開會研究此事,目前不便多說,讓記者等待結果。
期間,記者多方聯繫當事人“兗州存哥”無果。在等待了兩個多小時之後,兗州區公安局指揮中心主任姜治洲簡單介紹了相關情況,他稱目前上級公安機關正在對該行政處罰決定是否妥當進行復查。姜治洲說,如果執法確實有瑕疵,他們會及時糾正並第一時間給當事人和公衆一個說法。
14日晚10時30分,兗州區公安局公佈處理結果稱,經複查,認爲對當事人的行政拘留處罰不當,決定撤銷該行政處罰決定,向當事人賠禮道歉,並向有關責任人進行問責,歡迎新聞媒體和廣大網友繼續監督支持。
專家:網絡泄憤≠言論自由
雖然警方撤銷了處罰決定,但多名律師和專家認爲,儘管兗州警方的做法不妥,但面對網絡暴力,公安部門應從嚴處罰,以起到警示作用,淨化網絡環境。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劉敏認爲,兗州公安部門只因曹某某說“兗州交警孬種”,就處以五日行政拘留,從現行的法律上很難找到依據。“處罰手段應該是批評教育,拘留處罰過重了,將違法程度無原則、無限度拔高了,這是濫用權力的表現。”
但劉敏同時認爲,曹某某的行爲也不妥,在公開的網絡上攻擊他人,可能會擾亂公共秩序,已經不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夏學鑾也認爲,當前網絡暴力愈演愈烈,許多民衆把網絡作爲泄憤的平臺。他說,這件事給網民提了一個醒:民衆應增強法律意識,特別是不能網上罵人。
山東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律師郝紀勇認爲,“兗州存哥”在網上辱罵特定對象肯定不對,對交警的違法停車處罰有異議,可以提請行政複議,而不是在網絡上罵人。但公安部門對於此類“發牢騷”的行爲,也需要靈活掌握,不能動輒就行政拘留。
山東大學社會學教授王忠武表示,政府執法部門在遇到此類問題時,應慎重處理,不可簡單化,同時相關部門應嚴格執法,樹立良好形象。(“中國網事”記者滕軍偉陳尚營孫曉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