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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嫁,或者不嫁,你媽總在那裏,忽悲忽喜;你剩,或者不剩,青春總在那裏,不來只去。”網絡上,類似這種調侃單身男女的相親段子並不少見,大齡單身青年的婚戀問題,已成爲時下社會的一個熱門話題。
因此,各類婚戀網站應運而生,在虛擬空間爲青年男女打開另一條擇偶途徑。然而,隨之而來的問題是,借婚戀網站行騙的案件也時有發生。除了提高用戶的自我防範意識,經營婚戀網站的企業該如何加強自身管理,也成爲公衆關注的焦點。
婚戀網站成騙財騙色沃土
去年上半年,一則海歸女碩士網上徵婚被騙生子的新聞曾引起廣泛關注。
據報道,該女子通過一家婚戀網站認識了“誠信會員”蔣海峯,交往一年後,卻發現自稱單身、某上市公司董事會主席的蔣海峯,其實是個已婚農民,年齡和身份都是虛構的。而自己卻被蔣海峯騙走十幾萬元,同時還懷孕生子。
隨後,女碩士將該網站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其“對婚姻信息暫不能覈實”的格式條款無效。
婚戀網站盛行之初,一些不法分子將目光投向這裏。有網友總結了騙子通過婚戀網站騙財騙色的把戲,稱其爲“三託四騙”,三託分別是機票託、花籃託、酒吧託,四騙是借貸詐騙、中獎詐騙、高額聲訊電話詐騙、賽馬會詐騙。
而實名制的推行,一定程度上正是爲了淨化婚戀網站市場。百合網CEO田範江向中國青年報記者介紹,2012年,百合網開始全面推行註冊會員實名制,要求會員提供真實的身份證號和姓名,然後,百合網會在全國公民身份認證中心去核實。田範江說,實名制實施後,由於欺詐所帶來的投訴量下降了90%。
“實名制”實在何處?
然而,尷尬的是,“實名制”推行後,仍有人能虛構身份行騙。
2012年11月,周胡波化名周斌,通過“百合網”舉辦的相親見面會認識被害人李某,後謊稱自己是廣東某公司的CEO,取得李某信任。隨後,周胡波以公司需要資金週轉、爺爺患骨髓癌、自己患腎結石等各種理由,先後多次騙取李某共計40餘萬元。今年2月2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周胡波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表示,婚戀網站工作人員在覈實誠信保證書時,除了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證外,其他信息,如工作、學歷、收入、家庭情況等,均由客戶自己填寫,網站也不會去核查。
“婚戀網站在審查會員資料時沒有盡到覈查的職責。”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說。這名法官表示,如果網站將填寫虛假信息的會員單線介紹給其他會員,直接導致該會員人身或財產損失的,應追究相應的責任。
另一起案件是,2010年至2012年期間,劉愛良在一家婚戀網站通過虛構身份和職業,連續騙得3位女受害人的信任,以資金週轉、開網店等理由,騙取3人共計20多萬元。
審理此案的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表示,劉愛良不僅隱瞞了自己的真實身份信息,竟然連名字也是假的。
婚戀網站實名制如何真正做“實”
“對於一個婚戀網站來說,最重要的莫過於用戶的婚姻狀況了。”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楊立新教授認爲,提供單身會員是婚戀網站首當其衝的職責。
但記者注意到,百合網在“使用指南”裏明確表示,“婚姻、職業、學歷、收入等信息目前暫不能覈實”。
“根據我國當前的社會經濟發展條件,在談婚論嫁中,職業和財產這些現實因素佔據着很大的比例。如果缺乏對這些資料的核實,婚戀網站的信任度會下降不少。”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劉俊海認爲,婚戀網站應該進一步健全會員信息的查覈制度。“民政部門和婚姻登記機關應將公民的婚姻信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向網站提供。如果會員不允許網站去婚姻登記部門查詢自己的資料,網站就應該謝絕這些會員參加。”劉俊海說。
田範江告訴記者,過去幾年,百合網及同行曾多次呼籲,希望民政部門能把婚姻狀況的數據庫在嚴格管理的情況下開放出來供社會查詢。今年兩會,還有政協委員就此做過提案。“但到現在都沒有任何響應。”田範江說。
職業、學歷、財產等信息的核實,也同樣面臨阻力。“比如財產,本身就屬於個人隱私。”田範江說,過去,百合網曾推行過學歷信息的查詢,但一方面查詢一次需要上百元,成本過高。另一方面,教育部門的數據庫信息也不全,並不包括所有的學歷。“推行一段時間後,發現用戶的接受度非常低”。
田範江說,電子化的信息查詢方法,一方面依賴於整個國家的信用體系建設,另一方面,還受制於法律。“在不經本人同意的情況下查詢個人信息是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
田範江呼籲,希望相關部門能開放、完善教育、婚姻等信息的查詢,讓婚戀網站的實名制能更加完善。(記者李林實習生陳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