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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近日,甘肅東鄉縣電力公司多位退休職工向中國之聲反映,公司爲職工修建的廉租房項目超出了職工的收入水平,公司爲職工做擔保向銀行貸款,令許多職工每月入不敷出。
東鄉縣電力公司退休職工馬先生2011年收到來自公司的一則分房消息,此時,他已經退休近2年。聽說是廉租房,儘管生活拮据,他和兒子還是一人要了一套。
馬先生:協議上說是廉租房。廉租房聽別人說國家有補貼的。有人說130平,有人說140平。
馬先生出具了這份東鄉縣電力公司職工與東鄉縣電力實業有限公司簽訂的《東塬鄉廉租住房協議》,協議寫明“經上報縣政府同意,在東鄉縣東塬鄉修建廉租房,”廉租房的分配對象是在職職工和退休困難職工。該協議還規定,房款爲住房者自籌,首付房款5萬,建設中期二次付款5萬,剩餘部分待工程竣工後結清。
記者:房子在哪一層哪一棟知道嗎?
馬先生:不知道,他們房子修出來之後再分,房子還沒分。
東鄉縣電力公司紀檢組長唐佔虎說,竣工後的這筆尾款,已經由公司擔保爲職工辦理了工商銀行的住房貸款,房貸和工資卡掛鉤,他每月9號扣款1587.4元。東鄉縣是國家級貧困縣,東鄉縣電力公司一些退休職工的工資只有一千多元。爲了還廉租房的房貸,很多職工已經入不敷出。
唐佔虎:有些員工工資還沒有這麼多,就是叫他交上,另外就是欠一點。
根據國家政策,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住房困難家庭提供的社會保障性質住房,作爲國有企業的東鄉縣電力公司,卻與職工簽訂廉租房協議,統一爲員工辦理貸款,是否已經違規?就此問題,記者聯繫東鄉縣電力公司負責該項目的副經理馬彬,馬彬是該廉租房項目招標工作的聯繫人,但馬經理拒絕了記者的採訪。
馬彬:廉租房我不管了,我沒有買。(記者吳喆華周益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