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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一名年輕警務督察前晚休班後到中環蘭桂坊飲酒消遣,至昨日清晨疑醉酒累事,突然失常登上同袍停泊路邊電單車“扮飛車”,其間失去平衡連人帶車翻倒受輕傷,屬於政府財物車輛亦輕微損毀。出事督察涉嫌刑事毀壞,被同袍拘捕送院敷治,現正等候內部調查。
涉及事件督察姓龐(25歲),駐守九龍城警區,被送往瑪麗醫院敷治後無大礙,但涉嫌刑事毀壞被同袍拘捕,帶返中區警署接受問話。警方表示,警隊非常重視屬下人員個人操守,任何警務人員干犯違法行爲,警隊絕不容忍姑息,必定嚴正處理,如情節嚴重,會進行內部紀律聆訊甚至刑事調查。
損毀電單車屬於中區警區軍裝部車輛,事發時警員司機正在當值,在蘭桂坊附近指揮交通。意外中,電單車倒後鏡、車身及防撞鐵架輕微損毀。
斜路直衝後翻車
前日星期五深夜,中環蘭桂坊一帶酒吧人山人海非常熱鬧。警方加派人手到場維持秩序;當中一名警員駕駛電單車到場,將車停泊雲鹹街近威靈頓街附近,關閉引擎拔走車匙,落車巡邏併到附近路口指揮交通。
至昨日清晨5時許,一名身穿便服醉酒男子,突然上前騎上電單車,裝作駕車飛馳,混亂中失平衡,連人帶車沿斜路直衝而下一小段距離,之後翻車。
下班後行爲責任自負
駕駛電單車警員見狀一度以爲有人偷車,立即上前截查並扶起對方;怎料發現對方原來是帶醉“夥記”,於是通知上峯處理事件。涉案男子其後接受呼氣酒精測試,再送院檢驗,不排除有人酒後闖禍。
有資深警務人員指,雖然警隊並無明文規定,嚴禁休班後飲酒,但警員有責任對休班其間個人行爲負責,如捲入刑事或民事法律事宜,要承擔後果。以休班後飲酒爲例,獲准24小時配槍的刑事偵緝探員,如休班後需要參加宴會,或因其他理由飲酒,事先要將配槍交到就近警署登記保管,以防酒後發生意外。
軍裝部人員休班後飲酒要節制,以免酒後失常;萬一酒後失控闖禍,有關人員要接受內部調查,輕則記錄在“行爲簿”(個人服務紀錄),重則遭受警告、降職,甚至革職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