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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生活中,一些車主在發生責任明確的小事故後,采取『私了』方式解決。有些車主在『私了』後,覺得損失的部分遠遠大於獲賠部分,想繼續追要賠款,產生後續糾紛。律師安剛建議,『私了』之後最好簽一份協議。
『私了』協議簽訂前,雙方應通過協商,確定賠償款數額。
簽協議過程中,應在協議上寫明事情經過及雙方態度等。首先,協議中應詳細寫明事故雙方的車主、車輛信息,如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上的信息等,如果是在小區裡發生的事故,可以寫明雙方的地址。必要時可對現場進行拍照。其次,要寫明事實經過,即某年某月某日某時在某地因何故發生交通事故,某車主負主要責任,願一次性賠償對方車主人民幣多少元。最後,為避免以後的糾紛,要加上一句如『賠款當場給付,雙方日後互不追究』之類的表明雙方態度的話,以表明糾紛已經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