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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河西區檢察院日前接連受理多起案件,均是利用陌陌、微信等網絡社交媒體實施盜竊犯罪,十餘名被害人被盜損失金額數萬元。
案犯劉某利用陌陌軟件中的『群聊』功能,與多名被害人建立聯系,後在十餘名『群友』酒吧聚會期間,趁三名被害人暫離座位之機,盜竊價值1萬餘元的財物後逃往山東老家。被告人陳某則利用微信、陌陌等網絡社交媒體,先後與六名女網友聊天後約至快捷酒店、日租房等地見面,並發生性關系,趁機將被害人手機、現金全部竊走,涉案金額達2萬餘元。由於案犯在陌陌、微信等網絡社交媒體上留有的個人有效信息非常少,給案件偵破造成一定困難。
檢察官表示,犯罪分子利用陌陌、微信等網絡社交媒體進行犯罪,由於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故人身危險性、社會危險性、再犯可能性均比較大,且容易導致同一手段多次犯罪。網絡社交媒體的使用者存在人員流動性大、個人信息不確定性等特點,會給案件偵破、審查、起訴帶來一定的困難。群眾應加強防范意識。 (記者曲彤通訊員張瑩於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