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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委原副書記方旋到今年10月滿60歲,卻於近日提出辭職,提前5個月退休。據知情人士透露,有關部門近期確認方旋為『裸官』。目前全國各地均在調整『裸官』職位,方旋正是在這一大背景下,被組織要求提前退休的。
據《人民日報》法人微博19日報道,中共廣東省委決定,佛山市委書記李貽偉同志接替方旋同志出任廣州市委副書記,方旋同志此前因『裸官』原因辭去廣州市委副書記一職,提前5個月退休。
在密集的反腐新聞中,這則地方官員人事調整的消息,依然獲得了較高的關注度。因為其中所涉及的『裸官』細節,方旋很可能是公開報道的第一個因『裸官』身份而被『勸退』的官員。
所謂『裸官』,是指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國(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國國籍,或取得國(境)外永久居留權的公職人員。按照今年1月下發的《黨政領導乾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對『裸官』的要求是『不得列入考察對象』。以此而言,廣州直接將『裸官』勸退,可以視為是地方強化『裸官』管理的自我加碼,可以加大對『裸官』的監督力度,值得肯定。
不過,這樣的『率先』之舉,也難免留下規范上的疑問。正如很多人聽聞這則消息後的第一感覺是,被勸退的『裸官』是清白的嗎?
輿論認為,從法律的角度看,勸退『裸官』的組織行為,應該建立在『裸官』並未違反法紀的前提下。對『裸官』是否違反法紀的調查,應優先於『不得提拔』或『勸退』。『裸官』退位也應該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