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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我在馬路邊撿到1分錢,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裏邊……”這是很多“70後”“80後”耳熟能詳的兒歌《一分錢》。最近,這首兒歌中的溫情畫面在現實中上演,不過,這次交到警察叔叔手裏邊的不是1分錢而100元。
“撿到1分錢都要交給警察叔叔,撿到100元更應該交給警察叔叔了!”說這話的是一位年僅6歲的天津小姑娘,名叫韓景薇,是一名學前班的小朋友。
5月10日下午,家住紅橋區水木天成的小薇和媽媽潘女士,到咸陽北路物美生活廣場一樓的淘氣堡玩耍。當天下午3時,小薇在海洋球池裏撿到了一張百元大鈔。“起初,她並沒有過來向我求助,而是自己舉着100元,在海洋球池四周轉了一圈,但沒有找到丟錢的人。”潘女士說,後來小薇拿着錢找到自己,讓她幫忙找失主。潘女士幫女兒一起找失主,但在現場喊了六七遍,都沒見失主過來領錢,“當時,現場有20來名家長,我想讓工作人員幫忙找,但孩子不同意,執意要挨個兒問。”潘女士只好陪着女兒,逐一向在場家長詢問是否丟了錢。後來,兩名淘氣堡的工作人員瞭解情況後,也幫忙詢問,但問了一圈,還是沒有找到失主。
潘女士想暫時把100元交由工作人員保管,等待失主回來認領,但被小薇拒絕了。“老師新教了我們一首兒歌,‘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裏邊’,撿到錢要交給警察叔叔纔對。”最終,在女兒的堅持下,潘女士撥打了110求助。
“110接警人員聽說我女兒撿到100元錢,因爲找不到失主而執意要把錢交給警察叔叔後,馬上幫忙聯繫了屬地民警。”潘女士說,大約過了10分鐘,紅橋分局西沽派出所的兩名民警趕到現場,小薇鄭重地將撿到的100元錢交到了警察叔叔手裏邊。
潘女士說,警察走後,女兒滿臉的自豪與興奮,回家後還很激動地向爸爸講述了事情的經過,“雖然只有6歲,但我想她應該知道自己做了一件非常正確的事!”
撿到100元你會怎麼做?
6歲小女孩撿到100元后,執著地交到了警察叔叔的手裏邊,如果是你撿到100元會怎麼做呢?記者隨機採訪了10位普通市民。
34歲的劉先生:沒有時間找警察,但會在現場留下一張寫有自己手機號碼的紙條,以便失主和他取得聯繫。
21歲的姜先生:不會交給警察,但會在原地等失主。
60歲的徐大娘:曾在公交車上撿到一個包,當場交給了公交車司機,如果撿到100元,會交給管理人員幫忙代找失主。
72歲的韓大爺:即便看見地上有100元,也不敢撿,現在騙子太多了,怕有詐。
28歲的李先生:什麼也不說,偷偷撿起來裝兜裏,回家上交老婆。
4歲男孩亮亮:給媽媽。
5歲小姑娘佳佳:會交到警察叔叔手裏邊。
31歲的楊女士:裝作沒看見,根本不會去撿。
41歲的蔡先生:撿起來在現場找失主,如果找不到自己也不會要,會給路邊那些需要幫助的人。
19歲的小楊:會考慮捐給紅十字會。
小薇說
撿到錢不還,別人多着急啊
昨日下午,記者與剛剛放學回家的韓景薇取得了聯繫。
當問及爲何執意要將撿到的100元交給警察叔叔時,小姑娘天真地說,前不久她剛在學校裏跟老師學了《一分錢》的兒歌,“撿到一分錢都要交給警察叔叔,撿到100元錢就更應該交了。再說,如果拾到別人的東西或錢,卻不還給別人,別人會多着急啊!那樣不就成小偷了嗎?那樣是不對的。”
民警說
拾金不昧的好孩子應該鼓勵
記者也聯繫到了當時出警的西沽派出所的王警官。王警官證實,當天確有此事,韓景薇小朋友撿到的100元錢,警方已依據正常程序進行處理。王警官表示,他當時就表揚了這個6歲的小姑娘,拾金不昧的好孩子應該給予鼓勵。
記者手記
“我在馬路邊,撿到1分錢,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裏邊……”據瞭解,《一分錢》是著名作曲家潘振聲於1963年應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小喇叭欄目之邀創作的一首兒歌。至今這首膾炙人口的兒歌很多人都會吟唱。雖然如今1分錢已經幾乎購買不到任何東西,即便是100元,能買到的東西也不多,但《一分錢》所傳達的拾金不昧的精神在當今社會仍值得崇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