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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增發、股權轉讓,凡有業務往來,都要分一杯羹;包養多名情婦,所得賄賂款1000餘萬元用在情婦身上;自以為有『牢不可破』的『圈子』,卻被昔日『哥們兒』搶著檢舉揭發……
雲南錫業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雷毅從一名普通工人一步步成為雲南十大企業集團掌舵人,又急速淪為貪腐案中的階下囚,其『墜落曲線』令人扼腕,也應為世人警示。
配股增發、股權收購
凡有業務往來就要分一杯羹
從雲錫集團研究所副所長、集團副總經理,到雲南省政府副秘書長,再到雲錫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雷毅46歲即晉昇為正廳級領導,實屬不易。然而,隨著職務的昇遷,貪欲像打開的潘多拉盒子,一發不可收拾。
雲錫集團的配股增發、股權收購和轉讓、礦山勞務承包、房地產開發等業務,凡是與雲錫集團有業務往來的,他都要分一杯羹。雷毅為他人牟取利益,多次收受楊某、李某某等14人賄賂,人民幣共計2910餘萬元。
雷毅交代說,第一次受賄時,自己也心跳,感到害怕,睡不著覺。可是,當他收受幾次賄賂後,就由緊張轉為欣然笑納了。此後,雷毅開始不擇對象地瘋狂斂財,只要送上門的一律照收。
2012年,雲南省紀委在調查另一起案件時,曾經找雷毅談話核實相關情況,雷毅沒有收斂,沒有進行反思,更沒有積極向組織坦白交代,而是認為在查其他人,絕對不會查到自己身上。在調查期間,雷毅繼續大肆收受不義之財,向某證券公司楊某索要100萬元人民幣。
雲南省紀委相關負責人說,雷毅剛任雲錫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時,也曾懷有一腔熱情為企業謀發展。但在清理礦山勞務承包過程中,他發現其中存在巨大利益,一些礦老板因此一夜暴富。雷毅的世界觀、人生觀開始發生偏移,認為這些人是靠著自己這棵大樹發財的,自己應該從中分一杯羹。
國家乾部變身『花花公子』
賄賂款1000餘萬元用在情婦身上
燈紅酒綠、聲色犬馬、貪圖享樂,這本應是花花公子、紈?子弟所為,而有了『權』與『錢』的雷毅,完全不顧共產黨員的紀律和國家乾部的身份,甚至完全喪失了一個普通人應有的行為准則和道德底線,生活腐化、道德敗壞,一步步走向墮落的深淵。
雷毅常以夫妻感情不好為借口,在家庭生活之外找刺激。據雲南省紀委介紹,雷毅擔任雲錫股份公司副總期間,在北京某酒吧認識了侯某某並與其發生兩性關系,不久後包養了侯某某並讓其來昆明居住。擔任雲錫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後,雷毅變本加厲,先後包養了李某某、王某某等多名女性,並出資為她們在昆明、成都、深圳等地購車買房。在其所貪得巨額賄賂款中,有1000餘萬元人民幣用在了情婦身上。除此之外,雷毅還在一些老板的安排下,與一些女明星、女模特發生和保持不正當兩性關系。
為了顯示自己的『地位』、『身份』,雷毅視黨紀國法為兒戲,違規購買、使用一輛價格為279.8萬元人民幣的『奔馳S600』轎車和一輛價格為118萬元人民幣的『路虎發現者4』越野車。
自以為手段高明,行為隱秘
卻被昔日『哥們兒』搶著檢舉揭發
在瘋狂斂財的過程中,為逃避黨紀國法的懲處,雷毅可謂『用心良苦』,如讓他人代收、只收現金和第三方銀行卡、及時轉移贓款等。
他自認為手段高明,行為隱秘,反調查手段高。例如,在向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某某收取一筆830萬元的賄賂款時,雷毅讓另一行賄人楊某前往收取,並讓楊某分多次交給雷毅的弟弟雷某。在境外收受了外幣賄賂款後,雷毅讓其弟雷某以辦公司的名義將該款存於境外賬戶。雷毅還多次讓其弟雷某采用辦公司、投資股權、購買房產等方式轉移贓款。
在作案之初,他就多次向法律界人士諮詢,尋找逃避法律懲處的方法。然而,他的一切規避手法都是枉費心機。更為可笑的是,在雷毅出事後,昔日前呼後擁講哥們兒義氣的『座上賓』搶著檢舉揭發他。
權力是腐敗行為發生的先決條件。據雲南省紀委相關負責人介紹,雷毅集企業黨務、決策權於一身,大權獨攬,作風霸道,聽不進其他人的不同意見,經常在董事會上強行推動自己的決策。
而正是這種一人決策的強行推動,培養出其貪、腐的土壤,提供其『隱秘』的便利。大權獨攬,卻使其深陷囹圄;作風霸道,讓其『奮不顧身』投進自己親手編織的『鐵籬笆』。
雷毅的悲劇再一次發出警示,權力必須關進制度的籠子。只有做到這一條,雷毅式的悲劇纔不會再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