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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5月21日訊昨天,義烏市教育局下發最新的《義烏市教職工違規辦班、帶生及從事有償家教的處理辦法》,禁止教師辦班補課、帶生及從事有償家教;禁止教師到民辦教育機構從事兼職、兼課、作業輔導等教育教學行爲;禁止教師利用職務之便,爲民辦教育機構、其他社會機構及個人或組織介紹生源。
違規帶10名學生被查實
十年不聘用
義烏市教育局相關科室工作人員說,新修訂的處理辦法對違規程度進行細分,處罰程度等級也分明,杜絕了人情成分。
比如,教師違規帶生、有償輔導2名以下學生,二次查實後,給予行政警告處分,扣發6個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城區學校5年內不得聘用。
學生3~10人(包含10人)的,給予行政警告或行政記過處分外,扣發6個月及以上獎勵性績效工資,3年內不得晉升高一級職稱,城郊學校5年內不得聘用,城區學校10年內不得聘用。
學生數10人以上或違規辦班被查實,行政記過或降低、撤銷職稱,扣發12個月及以上獎勵性績效工資,5年內不得晉升高一級職稱,城區、城郊、建制鎮、街道所在地公辦學校10年內不予聘用。
一人違規
全校都要牽連“受罰”
新處理辦法還規定,教師違規帶生被查實,所在學校領導、其他教職工都要受牽連。
年度內學校教職工違規辦班、帶生及從事有償家教兩次被查處的,教育局紀工委對校長、書記進行誡勉談話,在義烏市教育系統進行通報,並扣發校長、書記3個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第三次被查處的,校長、書記按不勝任現任崗位予以調整。學校違規組織辦班補課,被教育局查處的,義烏市教育系統通報批評,並給予校長、書記行政警告以上行政處分,校長、書記按不勝任現崗位予以調整。這意味着,校長、書記很有可能被降職。
新辦法還規定,年度內因教職工違規辦班、帶生及從事有償家教被教育局查處1次的學校,年度學校考績予以扣分;2次降低一個等級;3次和違規辦班的列爲不合格。
也就是說,如果教師違規帶生被查實,將影響到所在學校的每個老師的年終獎的發放金額。
根據去年的情況,年度考級高的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比差的學校,人均高出4000元~5000元。按每個學校200名教職工算,一個老師違規就減少了近百萬元的獎金。(錢江晚報記者龔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