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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北京保障房申請擬以有無房爲標準非京籍可申請
昨天,市政府法制辦公佈了2014年度市政府立法工作計劃,今年計劃安排55項立法項目,住房保障、居住證管理、控煙等立法項目力爭年內完成。其中,根據《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案)》,擬改變以往只以收入來判定保障房申請標準的現狀,而將是否住房困難作爲考覈標準。此外,在京有穩定工作的非京籍人羣擬納入保障房申請範圍。
【關注點1:基本住房保障條例】
保障房申請不僅以收入評判
北京市政府法制辦法制三處處長楊紅介紹,《北京市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案)》首次明確提供基本住房保障是政府的法定責任,同時設置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條件,不是所有人都作爲保障對象,主要是爲解決城鎮住房困難的家庭和人員問題。
據透露,草案擬改變以往只以收入來判定保障房申請標準的現狀,而將有無房產作爲申請依據,這一規定也將加大對以往收入“夾心層”的住房保障關注。
保障房擬實行封閉式管理
同時,將對保障房實行封閉式管理,“當市民申請到保障性住房後只能佔有使用,如果要交換,也要在政府的協調下解決。通過這種封閉式的管理,如果保障房所有人購買了其他商品房或者在其他地方租房,網上都可以查到”,楊紅表示,這樣的封閉管理將有效避免保障房陷入福利的陷阱,遏制和規避通過保障房來獲利的行爲,就是爲了保障居住權而不是獲利權。
非京籍納入住房保障範圍
楊紅表示,草案擬規定不僅本市戶籍家庭可以申請保障房,在京有穩定工作的非京籍人羣也可以申請,非京籍的申請條件傾向於和北京市居住證的管理相銜接。同時鼓勵單位自建保障房。
草案中加大對保障房的管理規定,如對保障房騙租騙購等行爲除了規定要收回住房,還將通過媒體公示,並計入個人信譽記錄,5年內不能再申請保障住房,如不騰退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此外,以往享受過福利待遇,又將房屋用於交易的,也無權享受保障性住房。同時,此次立法不涉及共有產權保障性住房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