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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女方一氣之下跑回娘家。1個多月後,當趙先生來到岳父家准備勸說妻子回家時,卻被岳父揮菜刀砍傷頭部。為此,趙先生將岳父韓某訴至法院,索賠7000元。日前,平谷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與岳父爭執被砍傷
趙先生訴稱,2013年11月10日,自己和妻子因生活瑣事發生爭吵後,妻子一氣之下跑回了娘家。等到12月31日,他帶著多名親戚一起去到岳父家勸說妻子回家,其間與岳父發生爭執。爭執中,岳父用刀砍傷了他的頭部,經鑒定為輕微傷。趙先生認為,岳父韓某的行為侵犯了他的人身權利,故要求對方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司法鑒定費等共計7000元。
庭審當天,被告韓某經法院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隨後法院進行了缺席審理。
當天只想勸妻子回家
據了解,當天下午4點多,趙先生帶著5個親戚一起去岳父家勸妻子回家,但妻子和岳父都不同意。在勸說的過程中,趙先生情緒十分激動,於是岳父韓某一怒之下舉起菜刀,揮向了女婿。菜刀兩次落到趙先生頭上,致其頭部受傷流血。
而未到庭的韓某曾在派出所筆錄中提到,自己之所以揮刀砍向女婿,是因為女婿與女兒當時發生爭吵後,女婿用拳頭打了女兒的胸口和腰,為了阻止對方繼續施暴,他在沒找到木棍的情況下纔拿刀背打了對方頭兩下。
對此,趙先生表示,岳父所說並非事實。『我沒有毆打我妻子,是因為她一直躺在床上不跟我回去,於是我過去拽她胳膊想把她拽起來,岳父就拿刀砍了我。』但他承認,自己確實曾對妻子有過家暴行為,但當天只是想要勸說妻子回家。
調解不成無奈起訴
庭上,陪同趙先生一起回家的汪先生也證實,當天趙先生到了岳父家,趙先生獨自進去,之後出來時頭部已經受傷流血,是他將趙先生送至醫院的。
趙先生表示,自己是一名瓦工,每天收入200元,但因這次受傷導致他暫時無法上工,休息了10天,因此提出經濟賠償。
事發之後,雙方也曾在公安局進行過3次調解,但始終沒有和解。考慮到畢竟是一家人,庭上法官再次詢問了趙先生的調解意願。『岳父一直說我被砍活該,所以我們沒有達成一致。』當天,法官沒有做出判決。(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