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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河東區人民檢察院對一起盜竊案提起公訴,河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張某判處刑罰。
被告人張某,男,33歲,無業,曾因盜竊和聚衆鬥毆兩次入獄,2010年刑滿釋放。正當壯年的張某本應該依靠自己的勞動來養家餬口,可遊手好閒的惡習促使他又“重操舊業”,犯下了多起盜竊行徑。提起盜竊,首先會想到在公共場所扒竊或是半夜入戶盜竊,但本案的張某卻專挑彩票售票網點下手。近一個月的時間裏,張某趁凌晨街上無人之際,採用液壓鉗子及撬棍撬開彩票站捲簾門的方式,八次成功侵入站內實施盜竊,盜竊現金、彩票、電腦等物共計2萬餘元。此外,張某還曾撬門進入一海蔘專賣店盜得貴重營養品若干。經失主報案,公安機關將被告人抓獲歸案。近日,河東區人民法院依法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涉案贓款責令退賠。
本案中,大部分贓物已經收繳,但張某多次盜竊,而且存在累犯情節,法律必將對其嚴懲不貸。在此,檢察官提示廣大市民,防盜意識仍要提高,尤其是經營店鋪的市民,要注意關好門窗,並加裝必要的防盜設備,不給小偷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