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轉職能是核心。我們感到,開展“三轉”,首要的和基礎的工作是必須釐清紀檢監察機關的職責和定位,切實搞清楚紀委是幹什麼的,監察機關是幹什麼的。黨章規定了紀委的“三項主要任務”和“五項經常性工作”,行政監察法規定了監察機關的五項職責和五方面工作,並規定紀委、監察機關合署辦公,一套工作機構,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能。黨中央根據當前的反腐敗形勢,依據黨章和行政監察法的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各級黨委擔負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各級紀委承擔監督責任。簡單地說,紀委的主要職責是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抓好監督、執紀、問責。
轉方式是關鍵。我們理解,轉方式的實質是深刻把握新形勢下反腐倡廉工作規律,摒棄慣性思維,創新思想理念,改進方式方法,更加科學高效地履行執紀監督職責。要改進監督方式,強化對職能部門履職情況的監督,不越位、不錯位,實現“監督的再監督”、“檢查的再檢查”,着力提高監督實效。要優化辦案方法,暢通渠道,抓早抓小,早發現、早處置,進一步嚴格時限要求,縮短辦案週期,着力提高辦案效率。
轉作風是保證。工作中,我們切實感到,任何好的政策,都需要幹部用好的作風來落實。轉作風,一是圍繞“正人先正己”的要求,從紀檢監察機關和紀檢監察幹部做起,帶頭糾正“四風”,落實八項規定精神;二是圍繞“打鐵還需自身硬”的要求,對紀檢監察幹部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切實提高履職能力,打造一支忠誠可靠、服務人民、剛正不阿、秉公執紀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三是圍繞“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的要求,加強紀檢監察幹部自身監督,切實防範和解決“燈下黑”問題,保證廣大紀檢監察幹部以良好的工作作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各項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