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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近日網民舉報的地稅局幹部接受吃請且酒後調戲婦女一事,利辛縣地稅局迴應稱,此事已經在4月底進行了處理,責任人刁洪彬酒後在公共場合言語失當、行爲失範,違反了社會公德,損害了公務員形象,被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據網民舉報稱,安徽省利辛縣地稅局幹部刁洪彬於4月24日晚接受企業吃請,並在酒後來到娛樂場所,將舉報人妻子誤當成夜總會人員,多次說出針對女性的侮辱性言語,舉報人妻子的手機被摔壞,而且刁某拒不道歉、賠償損失。舉報人希望此事能得到公正處理。
利辛縣地稅局通報稱,刁洪彬系利辛縣望疃地稅分局稅收管理員,未擔任任何領導職務。經地稅局監察室初步查明,2014年4月24日晚,刁洪彬在利辛縣媽祖海鮮島酒店請外地朋友吃飯,當晚11時左右,刁洪彬酒後邀請朋友到利辛縣金時金地歌廳去唱歌,進入歌廳時刁洪彬不慎撞到一女性,將對方手機碰落摔壞。刁洪彬由於酒後衝動,又在公共場所對該女性言語失當,行爲失範,違反了社會公德,損害了國家公務員形象。
利辛縣地稅局監察室認爲,刁洪彬身爲國家公務員,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相關法規。鑑於刁洪彬積極配合調查,如實向組織報告違紀違規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第十三款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四款等規定,經2014年4月30日利辛縣地稅局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刁洪彬行政記過處分。
利辛縣地稅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至於網民反映的刁洪彬接受企業吃請一事,與初步調查情況存在較大差別,目前利辛縣地稅局監察部門及上級機關調查組正在對此進行深入的調查和複覈。另外,刁洪彬被行政記過後,買了新手機並要求當面賠禮道歉,但對方提出1萬元現金賠償,當事雙方無法就此賠償條件達成一致。
據事發時出警處置此糾紛的利辛縣春店派出所負責人介紹,派出所民警到達事發現場時看到現場人員較多,場面有些混亂,由於雙方有共同的朋友互相認識,雙方當事人遂自行調解,並要求公安機關不再介入處理此事。派出所民警讓雙方簽字書面確認後離開,該書面確認保證書目前仍有留存可以作爲證明。至於其中一方當事人爲何再次進行網絡舉報,目前警方對此尚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