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讀者金先生:有關疲勞駕駛交通違法行為是如何記分的?
市交管部門答復:關於疲勞駕駛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公安部有明確的規定:對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鍾的駕駛人,記12分;對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鍾的駕駛人,記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