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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來自越南海防市的兩男兩女,結夥在本市商場盜竊高檔服裝。日前,本市和平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以盜竊罪分別判處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9個月。
法院查明,2013年10月25日16:00左右,被告人阮某、黎某、範某、阮某某經事先預謀,並分工配合,先後在天津市和平區南京路米萊歐商場的ZARA服裝店內竊得ZARA牌衣服共計11件。在濱江道樂賓百貨商場的H&M服裝店內竊得H&M牌衣服共計31件。後被公安民警當場抓獲。上述被盜衣服經估價共計價值人民幣1.6萬餘元,現已被扣押併發還失主。4名被告人使用的挎包、改錐等作案工具均被扣押在案。
法院經審理認爲,4名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用祕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且數額較大,他們的行爲均已構成盜竊罪,依法應予懲處。4名被告人系共同犯罪、作用相當、不分主從。鑑於被盜物品均已發還被盜單位,相對減輕了社會危害後果,可分別對4被告人酌情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