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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從交管部門瞭解到,首批37臺具有自助裁決及繳罰功能的“交通管理自助服務終端機”自投入使用以來,市民使用率爲33.2%。但“自助裁決”與“自助繳費”功能的使用卻形成鮮明對比,其中“自助繳費”功能使用較多,“自助裁決”則相對較少。
記者現場調查發現,在處理交通違法的人羣中,有近90%的市民不太瞭解“終端機”能進行“自助裁決”繳罰,多數人認爲只能用來繳納罰款。還有部分市民則因爲津通卡未開通支付功能,不能進行“自助裁決”,只能在窗口裁決後再使用“終端機”進行繳費。據交管部門介紹,半個月以來,市區各違法處理服務大廳接受違法處理的人羣中,有30%以上的市民滿足使用“終端機”進行“自助裁決”的條件,但實際只有6%的市民使用“自助裁決”。各違法處理窗口排隊人員未見明顯分流,致使“終端機”還未充分發揮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