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2014年6月18日,由南京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中國農業銀行原副行長楊琨受賄案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起訴書指控,2005年至2012年,被告人楊琨利用其中國農業銀行副行長、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的職務便利,在貸款、產品銷售等事項上爲有關企業和個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摺合人民幣3079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