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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深入踐行十八屆三中全會“創新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體制”的精神,適應建設領域市場快速、穩定、健康發展的迫切需求,更加科學、高效、公平化解建設行業矛盾糾紛,減少建設工程爭議引發的各類案件的裁決壓力和由此產生的社會影響,同時,保障建設工程爭議人民調解工作的科學性、成功率及最終效果,6月18日,天津市建聯建設工程調解服務中心正式掛牌成立。
天津市建聯建設工程調解服務中心隸屬於天津市建設行業聯合會,與聯合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同時服務於建設工程爭議評審調解工作。調解服務中心在充分借鑑國際國內爭議評審制度的基礎上,創新機構職能和調解機制,使人民調解委員會更加充分發揮調解職能,進一步提升調解的科學性、成功率及最終調解效果,從而形成了獨具特色的爭議評審調解機制。
調解服務中心按照聯合會創新服務的發展要求與目標,將本着自願、公平、科學、高效的服務宗旨,通過組建高素質的專家團隊、整合多家專業機構的介入,針對不同類型的爭議採取“評審調解”與“爭議調解”模式,對建設工程各參建主體之間的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產生的質量、工期、結算、索賠及其他各類建設合同履約、違約等爭議,進行評審和調解工作,推動建設領域市場和諧有序健康發展。(記者付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