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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身“網絡男友”
汕尾女子小娟(化名)報警稱其遭未見過面的前男友以公開其裸照相威脅進行敲詐勒索。破案後發現原來未曾見面的“前男友”竟是姐夫。近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對這起姐夫敲詐勒索小姨子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傅某某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一萬元。宣判後傅某某未提起上訴。
姐夫小姨子成網絡情人
傅某某供述稱,其一開始覺得小姨子小娟單純,很容易騙,就想到利用一個假身份和她裸聊。於是傅某某在2012年年底新申請了一個QQ號,加小姨子QQ爲好友,加了十多次後通過了小娟的驗證。
傅某某化名“小鐘”與小娟聊天。經過一段時間交談,雙方成了“男女朋友”。2013年1月,傅某某通過網絡與小娟裸聊,並保存小娟裸聊的視頻和截圖。視頻聊天過程中,傅某某以攝像頭壞了等藉口,每次都不會打開自己的攝像頭,因此,小娟從一開始聊天到案發的整個過程中,從未見過男朋友“小鐘”真容。2013年3月,傅某某急需用錢,就以公開小娟的裸聊截圖相威脅,向小娟索要人民幣1000元。2013年6月,傅某某又以相同的手段向小娟索要人民幣5000元,小娟被迫再次照辦。今年1月,傅某某再次以同樣手段要求小娟將人民幣3000元匯入銀行卡內,因小娟及時報警而未能得逞。
“網絡男友”原來是姐夫
2014年1月20日,公安人員在東莞市將傅某某抓獲,當場繳獲存有小娟裸聊視頻和截圖的移動硬盤1臺、涉案臺式電腦及手機各1臺、銀行卡1張。歸案後,傅某某如實供述了罪行。破案後,傅某某的家屬已代爲將人民幣6000元退還小娟,並取得了小娟諒解。2014年4月,傅某某又賠償小娟精神損失費人民幣10000元。
法院經審理後,以敲詐勒索罪對傅某某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