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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總裁拉加德最近表示,銀行業的改革過於緩慢,大銀行“太大而不能倒”的問題需在今年內解決。但問題是,有現實路徑嗎?
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國際社會在金融監管改革方面取得了一些共識,其中大銀行“太大而不能倒”引發的系統性金融風險和道德風險,成爲少數達成共識的領域之一。目前,世界上很多大銀行的資產均超過1萬億美元,這一數字已經超出了多數國家的國內生產總值。規模如此巨大的金融機構一旦出現問題,必然會對本國經濟系統造成一定衝擊,更爲嚴重的是,由於現代金融業務的深度關聯性,一個大型銀行的業務涉及全球各類金融市場和大量金融機構,其倒閉將在短時間內產生傳染效應,從而引發更多金融機構倒閉。這是大銀行產生系統性風險的關鍵所在。事實上,2008年爆發的國際金融危機,就是由雷曼這樣一家系統重要性機構的倒閉所引發的。
雷曼帶來的教訓是深刻的。正因爲如此,國際社會對於防範大銀行“太大而不能倒”提出了諸多建議,概括起來主要有如下幾點:對大銀行實施更高的資本充足率要求;限制銀行規模和活動範圍;減少對銀行的救助;向大銀行徵收金融穩定稅。但目前看來,除去第一條以外,其餘的政策和建議,其可行性與有效性十分有限,銀行“太大而不能倒”的問題一直處於無解境地。具體說來,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分析這一問題的癥結所在。
首先,由於規模經濟效應的存在,銀行從自身發展的角度考慮,必然要擴大其規模,這是市場經濟的內在特徵。在金融全球化時代,大銀行所體現出的國際競爭力,也導致一國政府不願意限制這些銀行的擴張。
其次,減少對銀行的救助在理論上受歡迎,但在實際中可操作性並不高。放棄救助的前提,是政府能夠確認該銀行不具備系統重要性,而這是一項高難度工作。衆所周知,放棄救助雷曼是美國政府嚴重的決策失誤。歐洲央行爲了防止歐元區解體,在過去幾年向本地區大量的商業銀行提供低利率貸款,這實際上就是爲銀行提供隱性補貼,是一種典型的救助行爲。可是,站在維護歐元區穩定的立場上,有誰能夠指責這樣的行爲呢?
再次,向大銀行徵收金融穩定稅雖然被很多人認爲是好主意,但遭遇到銀行界的強力抵制,目前在政治上不具備可行性。在一些發達國家,金融業代表了國家核心競爭力,金融家可以對政界施加強大影響力。經歷了嚴重的金融危機後,西方銀行業的利潤率大幅下降,整個銀行業仍處於艱難的復甦階段,要在這一時期向大銀行徵收新稅種,無異於與虎謀皮。
綜上所述,在可預見的將來,大銀行“太大而不能倒”的問題將依然較爲突出。對於這一棘手的病症,目前看來尚無良藥可醫。
《人民日報》( 2014年06月20日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