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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書法是中華文化的活水,是文化學研究的基石。就其蘊含的價值而言,書法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最凝練的物化形態,是中華傳統文化精神得以傳承和發揚的重要方式與途徑。
書法體現了中華文化天人合一、貴和尚中的基本精神。
中華傳統文化向來強調“天人合一”、“貴和尚中”。中華文化的這種基本精神在書法中表現得淋漓盡致。從漢字本身來講,倉頡造字“遠取諸物,近取諸身”,字是從客觀世界的形象中來的。從字體的演變來講,古人講:書肇於自然,陰陽生焉,陰陽即生,形式出矣。從書法的具體技藝講,古人書論中,把字中的點畫、字型都看成與自然界某種物象相對應的具有生機的運動形態,說寫點要像“高空墜石”,橫要像“千里陣雲”,豎寫出來要像“萬年枯藤”。
這些理論從具體的點畫寫法開始至最後整幅作品,整個書體的審美都是告訴你如何與自然界的物象相聯繫、相對應。對此,我個人也有一些理解,我把它概括爲“心行造化,自然而然;千變萬化,萬象天成。”
書法承載了中華文化“儒、釋、道”互融互補、剛柔相濟的基本內容。
儒、釋、道思想是中華傳統文化的重要構成。中國書法對陽剛之美、陰柔之美的追求,毫無疑問受到儒、道追求理想人格的影響。當然,書法藝術中對陽剛、陰柔的表現,不是非此即彼、非彼即此,而是兼而有之、有所側重。以王羲之爲代表的晉人書法,其書法藝術總體上以陰柔爲基調,含蓄蘊藉,寓俊宕之骨於清逸之氣,柔中帶剛;到了清代,又由於漢民族在心理上有着抑鬱憤懣之情結,使書法家從中獲取一種強勁的動力,以釋抑鬱之懷。釋教傳到中國,融合了道的精神,乃成禪宗。禪宗講究修心,中國書法也講究修心,通過心境的磨鍊,最終達到一種超脫的境界。
書法構成了中華文化“託物言志”、“書爲心畫”的基本表達。
中國傳統藝術形式向來注重託物言志、借景抒情,在這一前提下,物與景成爲個人情感的“鏡像”,而藝術手段則成爲個人情感的基本表達。
中國書法作爲中國藝術的基本形式,同樣具有這一共性特點。書法是一種表現心靈情感的視覺藝術,它蘊含着創作者強烈的思想感情、精神氣質和審美感覺。漢代揚雄在《法言·問神卷第五》中說到:“言,心聲也;書,心畫也。”書法作品中的筆墨線條就是書法家情感的傾訴、心性的抒發、懷抱的展示。喜則氣和而字舒,怒則氣粗而字險,哀則氣鬱而字斂,樂則氣平而字麗。情有重輕,則字之斂舒險麗亦有淺深,變化無窮。人的情感豐富、個性有別,所形成的書法作品的風格也千差萬別,或沉雄豪勁,或清麗和婉,或端莊厚重,或高逸幽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