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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天津市直管公產房屋管理辦法》下月實施,本報就市民普遍關心的問題採訪了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
1.什麼是直管公產房屋?房地產權利人登記爲市人民政府,由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代表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公有住宅和非住宅房。
2.可售直管公產住宅房屋是否可以轉租?凡成套公有住房,除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價值的歷史風貌建築,黨政機關、科研單位及大專院校院內與辦公、科研和教學用房不可分割的住房、危房,政府代管住宅以及政府規定不宜出售住房外,均可向現住居民出售。可以出售的不得轉租,應由承租人購買房屋產權後出租。
3.直管公產房屋使用權是否可以轉讓?經市國土房管局同意,承租人可以轉讓使用權。可以出售的直管公產住宅房屋使用權轉讓時,由受讓人購買產權。即直管公產住房置換時,購房人購買使用權同時購買產權。
4.如何處罰擅自拆改直管公產房屋結構行爲?按照《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條例》,由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房屋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發生的費用由責任者承擔,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