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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以來,長沙檢方共立案查辦涉嫌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53件192人,涉嫌瀆職侵權犯罪案件37件45人,其中大案171件,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27人。24日上午,長沙市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了2013年以來全市查辦的一系列典型職務犯罪案件,其中近七成線索來自羣衆舉報。
案例1
國安局公職人員私放在押人員
罪犯汪斌(又名汪東昇)因犯詐騙罪、行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6年,在星城監獄服刑。2012年10月,時任長沙市國家安全局天心分局局長的朱罡在該局領取了空白介紹信,並以該局名義出具了一份公函,要求將罪犯汪斌提出偵審。他私自到湖南省監獄管理局辦理了將汪斌提回重審6個月的手續,當天即將汪斌提出監獄,予以釋放。2013年4月,朱罡又爲汪斌辦理延長提回重審期限6個月的手續。汪斌釋放後,於2013年6月潛逃至印尼至今未歸。
去年6月,長沙市星城地區檢察院對朱罡以涉嫌私放在押人員罪立案偵查。2014年6月12日,法院以被告人朱罡犯私放在押人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案例2
湖南外貿職院原黨委書記黃建中受賄案
檢察機關查明,黃建中在職期間接受他人的請託,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合作辦學、承攬業務、招聘和調動工作等方面,提供便利、關照,先後收受何某某、石某等9人行賄的財物,共計人民幣41萬元,其行爲已構成受賄罪。
2012年12月,張家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黃建中犯受賄罪,處有期徒刑十年,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追繳其受賄所得款41萬元及違法所得款130萬元。
不服一審判決,黃建中提起上訴。2014年1月14日,省高級人民法院最終維持原判。
案例3
服刑期間僞造病歷騙取保外就醫
2003年1月8日,湖南省醫藥工業研究所原副研究員邱芳龍因犯製造、販賣毒品罪,被裁定有期徒刑十五年,分配至雁南監獄服刑,刑期至2015年7月29日止。
2005年3月,邱芳龍因患迴腸粘膜絨毛腺瘤(癌前病變)等疾病被批准保外就醫,後7次被批准繼續保外就醫。2013年8月,星城地區人民檢察院經調查發現,邱芳龍單獨或夥同王某某僞造病歷資料,騙取獲得繼續保外就醫。
最終,法院裁定,邱芳龍採取非法手段騙取保外就醫,其騙取保外就醫的四年五個月十一天不計入執行刑期,刑期順延至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