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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在沒有施工資質的情況下,僱用了多名沒有操作證的工人安裝高空廣告畫布,其間發生意外,致一人墜地死亡。日前,南開區法院經審理,認定該男子的行為已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56歲的王某家住本市紅橋區。王某在無施工資質的情況下,借用一家廣告公司的營業執照,與一家影院簽訂了安裝廣告畫面合同,並在影院所在地安保部報備了相關施工材料。
2013年5月13日,王某提供吊繩、吊板等施工作業工具,並帶領均未取得高處懸吊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的陳某、谷某等四名工人,在一戶外燈箱廣告處進行安裝影城廣告畫布的施工作業,王某則在施工現場地面上負責監工。當日17時45分,被害人陳某與谷某各自坐在吊板上,懸在距離地面十餘米高處的燈箱立面上,安裝廣告燈箱邊框的固定螺絲時,陳某所坐吊板的吊繩發生斷裂,而吊板沒有安全繩保護,致使陳某隨即墜地死亡。
事發後,王某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